作者:admin 阅读次数:41016 发布日期:2017-07-14 10:47:19
一、项目名称:承诺件。
二、设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八、十、十一条;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》第十、十五、十九条。
三、申请条件
1、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;
2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;
3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。
4、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,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;
5、申请新增道路客运班线许可的,须已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且在我市境内注册,符合班线经营权投标的相关要求。
四、申请材料
1、《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》;
2、可行性报告,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、运营方案、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;
3、进站方案。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,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;
4、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;
5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
6、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、《道路运输证》复印件;
7、拟投入车辆承诺书,包括客车数量、类型及等级、技术等级、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、宽、高等。
8、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,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;
9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。
五、基本流程
受理——客流调查——审批——发证
六、办理时限
5个工作日(不含客流调查5个工作日、公示5个工作日)。
七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八、决定证件:证照
九、年检要求:到期换证
十、注意事项:条件符合,资料齐全,咨询电话:0564-33781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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